县气象局
2023-11-15
为维护公共安全和航空飞行秩序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现就我县已划定的净空保护区域内(以长海机场为中心,方圆30公里)禁止升放气球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禁止在长海县已划定的净空区域内升放气球(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二、禁止使用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充灌气球。
三、对于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擅自升放气球活动的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,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。
四、任何单位、个人发现违法升放气球、使用氢气充灌气球的行为,均可向长海县气象局举报,举报电话0411-89883907。